朋友向我借钱一直未还,他名下什么都没有,但我知道他有一栋楼注册的什么公司,里面还有他家人是股东,他也是股东,那栋楼是属于公司的,这种情况我是否可向法院报告?法院有否权利冻结属于他的那部分资产?他很聪明,实则全是他一个人的,请在线律师回答,我还有问题。他在我这打的借条写明抵押物是汽车,但因为是朋友就没去公证或办理抵押登记,没多久他说用一下就开走了再没归还,我想问问若是他再抵押给第3人,是否可以告他诈骗?如果已经发生这样的事了,我该怎么办?他名下的房产又是写的公司名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
1、可起诉他偿还借款,并保全其在公司里的股份。 2、未办理质押登记,开走车经过了你的同意,不属于诈骗。 3、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1-10-08 12: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