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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公证遗嘱?

咨询者 : xxlllmgm - 福建     时间 : 2009-12-09 09:41:33    状态 : 已解决



公公在孩子几岁的时候就犯了精神病,婆婆因此跟他离了婚。大伯判给公公,公公有一幢店面房,现大伯夫妻俩跟他一起生活。老公判给婆婆,自小跟外婆一起生活,外婆十几年前买了一幢天地房,因为当时付完房款无钱办理房产证跟土地证,只跟原房东办了公证书,现两证还是原房东的名字。外婆只有婆婆一个女儿,外婆已于07年去世。 这几年老公哥嫂一直跟我们争房子,她说公公的房子全部是她们的我老公没份(因为在老公十几岁的时候,因为大伯修缮房子,一个堂伯托关系把公公的房产证改成大伯的名字了,土地证还是公公的名字)。而这边婆婆跟外婆都是我们赡养的,外婆的丧葬费也全是我们出的。嫂子说外婆的房子还要分一半给她们。 现在婆婆同意叫两名见证人来立遗嘱,而我夫妻俩想叫她直接写给我儿子(她孙子),这是该立遗嘱还是遗赠,我儿子今年才三岁,可以立给他吧,立给他要几岁才可以过户给他。现在两证是原房东的名字,这对立遗嘱有影响吗?我该请个律师协助吗,我想立公证遗嘱,公证遗嘱贵吗?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做公证遗嘱需注意下列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是按照遗产的价值来收费的,一般是在1%左右,费用是不贵的。

2009-12-08 1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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