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湖南省的一个县城,我是2007年买的房子签合同时是131平方米,办房产证时开发商说经过房产局测量是145平方米,要我们补交14平方米的钱。而且直到现在我都还不知道房子的具体套内面积及公摊面积。因为购房合同上只写了建筑面积而在公摊面积横线上划了一个叉叉所以我估计是楼梯公摊时出了问题就去找了开发商,开发商叫我们去问房产局。我去问房产局这栋楼的公摊系数,房产局说那时(2007年)房产测量还不怎么规范他们没有给我们计算也不必要计算公摊系数,说房产证上也不会写公摊系数,房产局说因为我们的房子比较特殊,一栋7层楼一楼是车库,二至七楼是住房有两个单元,一个单元是对开型,一梯有12户,我们那个单元一梯只有六户(每层一户),因为每个单元的楼梯虽然一样宽但住户数不一致所以两个单元的公摊系数也不同。我说按照有关规定纯住宅楼梯面积应该整栋一起公摊,房产局说是根据湘建房【2004】391号文件规定应该是住户数不同的单元各单元分别公摊,这样叫做多级分摊。请问到底是按照单元分摊楼梯还是按照整栋来公摊?多出来的14平方米的房款是否要补交?急!急!急!请教业内的各位高手指教,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