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长时间都收到工商服务号发来的信息,说我有信用卡欠费,最开始没在意以为发错了,后来多次收到这样的信息。然后电话过去咨询,说卡是某学校批量办理的,还有很多同学的卡同一时间办理的,里面有过3000多的资金流动,银行工作人员说那是国家发放的助学金。可是我们那一届的同学相互联系询问后并不知道有这样的事,现在很多同学都收到这样的信息。意味着我们现在如果需要注销那张没有见过,没有用过的卡还需要给银行钱。 问下,这个是属于我们权利被侵犯么?现在应该如何解决?
由于信用卡可以透支,有比小额账户更高的年费,如未经本人同意的,其他人无权开卡。因此所造成的年费等损失不应由你们承担。 你们有权要求销卡、并不承担年费损失,如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应向人行征信中心异议,要求恢复。
2011-10-08 15: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