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向您请教一下。当时有个人在村上包了30年的耕地,又转包给我了,种了有十多年了,国家现在种地给支补了,那个人又回来向我要支补费,请问支补费归谁所有。 我有几个异点:1 现在村上给的支补费打在村上给我发的银行卡里了户名是我。2 我们是把这30年的成包款一次付清,双方签了一份各人合同,双方各一份,当时还有村里办公室人在。3 原因是我的一份合同在98年发大水,家园被洪水淹了,我这份合同也就没了。请律师帮忙给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办。多谢!
第一、根据国家相关的农业政策,种粮直补的原则是: 1、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 2、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 3、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 你反映的情况,原则是谁种地补给谁,你是从他人手中转包的耕地,看看你们转包协议如何约定,约定不明的,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种粮直补费应当由你直接领取。 第二、你目前的转包协议灭失,你要注意收集证据,证明转包事实的存在。 第三、如果将来打官司,你只要证明转包事实存在即可,对方提出转包协议约定种粮直补费应当由他领取,对方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对方不能提供证据,他就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011-10-08 15: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