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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咨询?

咨询者 : fa111175 - 北京     时间 : 2009-12-08 11:50:13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家的老房在95年卖给了一个外地人,属于私自卖的,房产证也没过户,一直是父亲的名字,只是当时签了一个协议,协议上注明房本归买房人.我们一家五口人都是农户,户口在村里,但是地址不是我老房的地址,而是村里自建的小产权楼房地址.请问:老房如遇拆迁的话,我们家五口人能享受每人45平米的平价房吗,以及部分老房的地钱.请帮忙,盼回复!!!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看地方政策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2-08 13:56:1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没有办理过户,而且小产权的房屋是不允许买卖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你们的买卖行为违反了该条第五项的规定,因而是无效的,你在拆迁的时候可以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返还给买方的购房款。你家可以依法获得拆迁补偿待遇。因为拆迁是针对你家的,你家属于被拆迁人。

2009-12-08 19:11:37

张德满   [北京]    18901066932

这样的案例不少,从法律上说,买卖是无效的。具体处理要兼顾双方利益。

2009-12-09 16: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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