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87年7月生}于05年结识了我男朋友{86年5月生},于第2年未婚先孕{法定年龄未到}生一女,09年4月由于他经常夜不归宿和时有打骂后,本人忍无可忍之下带上孩子去了母亲家,于6月中旬他来将孩子带走,现在我还可以有孩子的抚养权吗
你可以有孩子的抚养权。
2011-10-10 1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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