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村卖了一部分地,涉及到村民分钱,我是招的上门女婿,我老公的户口在原籍没有迁到我这里,我和孩子的户口都在我们本村,和我父母一个户口本,但是村里说我要把我老公的户口迁过来才算是招姑爷,不然的话就按嫁出去的人算,没有我和孩子的份子钱,请问他们这样的说法对么?一定要把男方的户口迁到我这里才能算是招姑爷么???
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婚后女方可以到男方落户,男方也可以到女方落户,婚姻关系不受双方户籍的限制。当地政府颁布的拆迁安置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1-10-11 13:16:38
男方的户口应当迁进来,才可以获得征地补偿。但和是否羽毛球姑爷没有关系。你和小孩的户口在村里,你们可以获得征地补偿。
2011-10-11 13: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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