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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理赔?

咨询者 : fa285983 - 上海     时间 : 2011-10-09 20:31:21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地板安装工人,我与一个地板专卖店老板有十年左右的劳动关系,工资但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是按地板的平方数发的。我在他的工地上锯伤了手。请问这属于工伤理赔额范围吗?如果是应该如何索取赔偿?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许仙源   [福建]    18059082036

你与老板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伤残评定,要求赔偿;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011-10-09 03:52:48

汤广芝   [上海]    18801966505

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劳动关系的,属于工伤范畴,由用人单位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超出时限不予申请的,劳动者也可以委托律师自行工伤认定。

2011-10-09 10:57:44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属于工伤,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2011-10-09 13: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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