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的4号应该交房租 那天没有交房钱。(口头约定2月一付)09.12.5日晚上由于二房东的原因我和她产生了纠纷,因为她很吵闹,我气的鼻子流了好多血,我就和她说明天我要搬走。她当时也没说不行,你不能现在走 之类的话。然后第二天我就去找房子 找了一天的房。最后在中介那找了个,晚上回来和她说。我们明天就搬走了,把该结的的结下,押金退给我,她说这个我不能先退你,你也没提前说,说等什么时候房子租出去了,在把剩余的钱退给我。我们当时没签订合同,她也没说 你得提前说才能搬走,之类的。 押金写了个收条。请问 我的押金能拿回来吗?应该怎么样做。都和她谈了两次了。就是说有人租在退。
你们双方没有约定清楚房屋的租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根据该法规定,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你可以依法要回押金。
2009-12-09 10:07:54
押金可以要回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2-10 09: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