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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快递公司投递快件,丢失为什么不给与赔偿是否合理??

咨询者 : fa111232 - 吉林     时间 : 2009-12-09 11:19:03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 我是与2009年11月29日在宅急送投递一份快递,内装重要文件,(社保证、劳动合同、学历证书、确认函、身份证、等)在快递还没有到达收件人时,邮件丢失,且快递公司不给与任何赔偿!我该怎么主张我的权利!该邮件我并没有保险。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和快递公司形成是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其丢失了你的重要文件,是违约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你可以依法要求快递公司赔偿你因丢失文件造成的损失,包括补办证件所花的费用等等。

2009-12-09 11: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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