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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咨询者 : fa286318 - 江苏     时间 : 2011-10-09 19:21:48    状态 : 已解决



我母亲于2011年9月12日晚7时许,在“天扬路”(双向四车道省路)大仪镇十字路口斑马线以东15米处,骑脚踏三轮车(非机动)由北向南横穿马路,在穿过“由东向西”行驶的车道后,进入“由西向东”行驶的车道,被一辆高速行驶(超过80迈)的丰田小汽车,穿过十字路口两道斑马线,并向东15处撞到,至今昏迷;后对丰田小汽车进行检测,“刹车系统”不符合要求。特向专家咨询:该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责任认定”何时下?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陈道平   [重庆]    18996051418

丰田小汽车主责,你母亲次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11-10-09 19:30:49

刘建平   [江苏]   

由交警认定事故的责任比例,一般情况下是十天。

2011-10-09 21:21:02

邹高飞   [上海]    13816872966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在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011-10-10 09: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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