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今年17岁,晚上喝醉酒,10点去邻居家,无拿走任何东西,无伤害任何人,现已被关押三个多月,过两天要上庭,被告"深夜入室罪"?这样可否构成判罪?
你弟弟没有拿别人的东西,也没有伤害别人的行为,没有违法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法律上无“深夜入室罪”这一罪名。根据《刑法》规定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你弟弟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009-12-09 22:10:25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以上规定,你弟弟可能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是你们是邻居,可能情节并不严重,法院会酌情考虑的。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欢迎来电来函!
2009-12-09 22:29:02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目前没有这个罪名。你弟弟晚上喝醉酒,10点去邻居家,无拿走任何东西,无伤害任何人,没有任何犯罪行为,依法不构成任何犯罪,建议你就近请律师帮助解决。
2009-12-09 23: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