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个农村的人,我家在造房子,现在已经造好了2间2层楼的,我们是按老地基上去的,跟村里说是修房的,第二道楼板已经放好了,其中一间房子有背包,跟我们后面那户人家的天井碰到了,现在他们要我们把背包拆掉,并且不赔偿一分钱,而且涉及到我们现在新造的房子的地基,一间地基是我们买来的,还有一间是我们家亲戚的,由于我们家亲戚在村里已经造好了新房子,旧房的土地使用证已经被村里收走了,那间房子的使用权属于村里的了,旧房没拆,我们用钱向亲戚买了旧房,但是没有证,如果打官司,我们会赢吗?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以你们买亲戚的房子,不等于买了宅基地。最好与村社协商这件事。邻居那里也要协商为好。
2011-10-10 1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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