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人 与香港丈夫结婚2年 现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缘由决定办理离婚 我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我丈夫则在香港有固定工作及收入 并且我们婚后有购买一处香港的房屋 买在他的名下 首付100万是由其父母支付的 之后195万的贷款由我丈夫支付 我想请问现在我们如果办理离婚 财产将如何分配?谢谢!
您好,您与丈夫的房产是婚后购买,由您的叙述中看到房产证应该是办到了丈夫的名下,而且首付款以及贷款都不是由您与您的家人支付,故离婚的话,该房产会属于您丈夫个人所有,如果当时办理房产证时您能够作为共有人同时登记在房产证上,离婚时您可以分得一半房产。
2011-10-10 15: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