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上体育课时,羽毛球双打在同打一个球时用羽毛球拍将同学眼睛碰伤,请问双方及学校如何划分责任,费用如何承担
小孩在上体育课时发生受伤的事件,教师在体育教学时对学生的安全有监护的义务,学校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学校承当一半的责任,两个孩子各负25%的责任较为合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 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2009-12-10 10: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