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婆于九十年代买了一幢私人房子,因当时经济紧张,付完房款,就无钱办理房产证跟土地证过户,只跟原房主办理了交易公证。现两证跟公证书在我婆婆手里,两证的名字还是原房主的,外婆07年去世,婆婆要百年后才会把房子给我们,我想问等N年我们获得了这个房子的继承权,要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原房主应该也已经不在人世了,当年的两位买卖双方当事人都不在人世了,我们要怎样才能办理两证过户,找原房主的子女,如果他们不同意怎么办呢?
这样做风险是很大的,等到两位买卖双方当事人都不在人世了,你们再办理过户手续,必须经过原房主的所有继承人来签字放弃继承,在实践中,这样做难度是非常大的,届时只要有一个继承人不同意签字,你就办理不了过户手续。 你可以这样做,因为对方老人还在世,你以你外婆继承人的身份进行起诉,要求对房屋进行确权,因为房款你外婆已经交了,法院一定会判决房屋属于你外婆的,你外婆已经去世了,房屋的权利由你们继承人享有。将来办理过户时,要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办理,不需用现在的这个房照办理了。
2009-12-10 16: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