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婆所在的农村建高速征田地,村里是按户口分征地款,我老婆户口还在村里,但是村里又说,家庭里生了儿子的,女儿出过嫁就没有征地款可分,如果家庭里没有生儿子的,出嫁的女儿也可以分。请问这个合法吗?可以追讨回来吗?
不合法,不得歧视,在本村有户口的村民都应当进行分配。
2011-10-11 10:19:54
可以追讨回来,男女都平等
2011-10-11 10:30:47
如果您的妻子户口还在老家,且婚后去您那边没有再分得承包地的话,是仍然可以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的。
2011-10-11 10:42:41
您好,村里的规定明显不合法的,法律明确规定男女是平等的,只要户口在村上,就应该享受村民待遇。
2011-10-11 11:08:15
不合法,户口在村里的都可参与分配。
2011-10-18 15: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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