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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上进行恐吓?

咨询者 : fa111351 - 河南     时间 : 2009-12-10 21:10:30    状态 : 已解决



我姐在网上认识的一个男网友,电话联系时不断在电话里对我姐进行恐吓要挟,声称要杀我姐以及我姐的家人等,照成我姐整日精神高度紧张,换上精神分裂症,此人是否要对我姐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医疗费?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该人的违法行为已经侵犯了你姐姐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该人对你姐姐进行威胁和恐吓,造成了你姐姐患了精神分裂症,情节比较严重,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和精神赔偿金。 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2009-12-10 21:20:01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你好: 对于此种情况你姐是可以向对方要求支付医疗费和精神赔偿金的。但是一定要收集对方对你姐的相关恐吓证据,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2009-12-11 09:55:19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搜集对方进行恐吓的证据,诉讼法院维权

2009-12-11 10: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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