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在北京市昌平区买了一套房子,买房子的时候合同约定过户后30天内,原房主必须把户口迁走,否则按日计算每天支付我们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我们是09年9月13日过户的,到现在原房主户口还没迁走,他在房山买了一套小产权的房子,无法落户,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如果去法院起诉的话,这个过程大约需要多长时间呢?结果会是什么呢?谢谢了
对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户口迁出去,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按日计算每天支付你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限期将户口迁出。 这个过程大约需要2个月左右。
2009-12-10 22:17:14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如这种带户口的房子,付购房款时就应留一部分款项作为保证金,因为户口的迁出会涉及很多个人问题,你扣部分款项,原房主会更积极些,目前是可以按合同起诉主张违约金,但诉讼起来对方想拖时间那就长了,一审打完,还可以上诉二审的,二审打完,再申请执行,最终也就是他把户口迁出而已!
2009-12-10 22:34:47
你好: 对与这种情况,建议你根据当初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并积极与对方协商,若实在协商不成再走诉讼程序,因为毕竟诉讼所需的时间相对要长些。
2009-12-11 09:48:19
可以起诉主张违约金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2-13 21: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