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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弟媳离婚而不分割房产?

咨询者 : fa287032 - 黑龙江     时间 : 2011-10-11 15:10:42    状态 : 已解决



我母亲去世,留下住房一栋,我们子女共四人,三女一子,我们三姐妹打算把房子给弟弟,但担心弟弟媳妇和他日后离婚而分割房产,有人给出主意让我们写个赠予协议,内容是我们三姐妹把属于自己的房产所有权赠予弟弟,但在十五年内不得买卖、抵押、只准居住。否则我们有权利收回赠予产权。我的问题是: 1:如果我们同意弟弟把房照名字改为他自己名字的话,协议还是否有约束力? 2:我们四人全部在协议上签字并按手印,在不作公证的情况下,在法律上是否生效? 3:如果这个办法行不通,请给出个主意。目的就是如果弟弟媳妇和他离婚的话,即使房照名字是弟弟的,她也不能分割产权。谢谢!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房屋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既然是赠与给你弟弟的,你弟弟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出售。 2、因此,如果要保证房屋不被你弟弟处分的,可以由你们一起继承,然后你们再立遗嘱,指定该房产份额由你弟弟个人继承,你弟媳无权享受。

2011-10-11 16:20:10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杨长喜   [河南]    13015580286

你可以参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之规定,写协议赠与给你弟弟一人。

2011-10-11 15:26:33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所以你们签订的协议对你弟弟是有约束力的。 2.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之规定,写协议赠与给你弟弟一人。因此你们只要在赠与合同中声明房子只赠与你弟弟一人,你弟媳就不能分割产权。

2011-10-11 17: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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