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佛山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已经办理了过户,中介通知我们去交个税,让我吃惊的是个税,营业税等加起来多达4万多,而卖方不用交任何税。我们就拨打地税局热线,工作人员说个税是由卖方交,然后我们找到中介,中介说合同上写了由我们买方缴纳,但是当时签合同的时候疏忽了这一点没注意看就签字了。 因为我是第一次买房没经验,不懂哪些税由买方还是卖方交,在当时签三方合同的时候中介说我们要交营业税,个税,等等,我们就潜意识的认为这些税都有我来交, 然后问中介这些税大概要多少,他们说2万就够了,我就评估自己的支付能力,觉得OK就签合同了。 现在感觉很冤,因为中介当时根本就没就个税谁交的问题要买卖双方协商的意思,我估算了下自己的交付能力就决定买下这套房子。 现在我真不知道怎么办?非常困扰,昨晚想着这事我差不多又失眠了。希望律师能为我指点方向。非常感谢。
你好: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你有权对于此合同的效力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此合同。
2009-12-11 11:07:10
你对合同中关于税费的条款存在误解,对方也没有对你说清,你有权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009-12-11 15: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