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有怀小孩。期间他闹离婚要求我去打小孩。我说可以但是赔钱我就到把婚离但是他狡猾说不是要离婚就逼小孩打掉。我说不是要离婚是什么他找借口说我们现在不要小孩我把你带深圳去打工以后再要什么什么的话我信真了他骗了我。结果还是要离婚打了之后就不管我不要我在家住好毒.我在外面很痛苦一般坐月子要休息的。我以后要有身体不好的身体怎么办月子没有做好以后爱得病
你老公在你生小孩期间这样对待你,属于对你的虐待行为,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如果你带孩子的话,还可以要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009-12-11 15: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