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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出租房屋产生的纠纷?

咨询者 : fa287132 - 黑龙江     时间 : 2011-10-11 20:11:05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有一处房产,三年前出租,房屋所有权归我母亲所有,合同是我与乙方签定,甲方签字是我的名字!合同签定了五年,租金是半年一打款。现随物价不断上涨,我方提出上调租金,乙方不同意,我不想再租给乙方,提出要求乙交还出租屋,并告知乙两日内将房内物品搬出!乙方现出具一纸声明,威胁我说她在房内放了价值数十万元的物品,如果有丢失,让我进行赔偿!还让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母亲的房子,我签字出租,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乙方现在威胁我室内有贵重物品,我不能强行收回房屋,她一直占着,我该怎么解决

  最佳答案

陈平凡律师   [湖南]    13397516088

你母亲的房子你当然有权代替你母亲签字出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强行解除合同,最好还是双方协商解决。

2011-10-11 23:57:02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陈道平   [重庆]    18996051418

母亲的房子,我签字出租,合同是有法律效力。你们最后协商。

2011-10-11 23: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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