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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离婚问题?

咨询者 : fa287149 - 广东     时间 : 2011-10-11 20:49:38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 我想你帮我解答一下我的困惑。这个月的8号,也就是大前天,我和经人介绍的,认识还不到一年、之前很少交流的女友去登记了结婚,第二天我到异地去工作,暂时离开了她,结果发现她变了一个人那样,经了解她曾经得的“神经分裂症”发作了,这让我一下子崩溃了,她的这些情况我登记结婚之前是不知道的,后来想想她之前做了很多欺骗我的事。她又说如果我想离婚就分我的财产,我们之间只是领了一个结婚证,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只是我打工有一点存款。 我该怎么办?我应该怎么样才能离婚?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对于隐瞒曾经患精神病症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你们尚未共同生活,对方无权要求分割你的个人财产。

2011-10-11 21:20:33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2011-10-12 07:30:11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1、如果能证明她之前有就严重的精神病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 2、证明不了上述事宜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011-10-12 14: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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