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中,无合同解除权的承租方发出解除通知,出租方不同意解除,起诉到法院要求承租方继续履行,现在官司已经打了7个月,诉争房屋空关了7个月,在调解时,法官对我们说,对方强行解除合同的话,就是事实不能履行,最多赔我们3个月的租金,请问这合理吗?还有对方无合同解除权,那么这因为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合同解除时间应该是我们收到对方的解除通知算,还是怎么样的?
合同解除时间应该是你方收到对方的解除通知算,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11-10-12 09:30:43
建议还是委托专业人士操作。
2011-10-12 14: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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