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份买房,10月份结婚。买房费用共计9万整,男方家出四万五千元整,又由男方父母向女方家借款四万五千元整,但在2010年年底男方父母已将四万五千元借款还于女方家。 09年男方向女方父母借2万五千元买了车,至今未还清。 08年孩子(一名男孩)出生。 请问现在双方感情破裂,想离婚,咨询下这些问题呢。谢谢您。
你好,可协议离婚,也可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条件和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来判决。财产问题,房产证如是男方名字,应认定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车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向女方父母借的钱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011-10-13 16: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