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爷爷出钱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孙子出生后不久,父母离异,父亲离家,后来和另一个女人结婚并生有一子,并且父亲另外买了房子。孙子由爷爷养大,父亲从来没有抚养过儿子也没赡养过爷爷,现在爷爷死了,父亲就回来要房子。房子大概是30年前购的,房管局好像查不到。房产证爷爷在临终前给了孙子,土地使用证不见了。爷爷有1儿2女,奶奶现在还在世。房子占地大概有100多㎡,房前还有一块很大面积的坪,买房的时候我们那是属于县,现改为市,房子国家要征收,孙子应该怎样争取最大的利益。
让你奶奶依照《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之规定,写遗嘱给你。
2011-10-13 20:05:57
1、房产证写的父亲的名字,房屋应属于父亲的财产。 2、爷爷有权要求父亲返还购房款。购房款一半属于爷爷的遗产,由爷爷的配偶、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2011-10-14 17: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