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订的牛奶里喝到二只蟑螂,牛奶公司说是免一个月的牛奶费和送一箱牛奶,我未同意,后不闻不问,请问现在要求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合理吗
你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喝牛奶时喝到了蟑螂,确实让人难以接受,你的要求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2009-12-12 18: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