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在贵阳用我当时的女朋友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买的时候她说等房子下来了再办过户到我名下,现在我女朋友和我分手了,然后我想要回我的房子,他要我拿40000块给她,然后愿意和我签一个过户协议,我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如果起诉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当时买房的钱都是我出的,从我的卡上刷的,月供也是我在付,她没有出一分钱)
你好!如果你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是你出资购买的房屋,你就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的房屋。 你好!你的相关银行卡的信息资料及付款记录应该可以证明
2011-10-13 15:52:48
你好,可以起诉要回,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2011-10-20 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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