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名下有一块地皮,但我大伯在几年过世了,过世的时候奶奶还在(爷爷不在了),但奶奶在三年前也过世了,现在大伯的女儿说要转名来建房子,说要大伯的兄弟姐妹去法院签一份资料,才能转名。我想请问一下,为什么要大伯的兄弟姐妹去签名,他们又不是第一继承人,如果签了会不会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你大伯的遗产应当由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你大伯去世时母亲仍然在世,享有继承权,你奶奶去世后的遗产要由子女共同继承,所以要你大伯的兄弟姐妹去签字放弃继承。
2011-10-13 20:33:56
你奶奶有权你继承你大伯的遗产,你大伯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你奶奶的遗产,你奶奶继承了你大伯的部分地皮,你大伯的兄弟姐妹继承了你奶奶继承了你大伯的部分地皮。
2011-10-13 21:12:40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不需要第二继承人去签名,其它第一继承人放弃就行了。
2011-10-13 22: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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