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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要注销,我应如何要求补偿?

咨询者 : fa287955 - 浙江     时间 : 2011-10-14 09:49:11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今天三月进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不肯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因经营原因要注销再转让,纸让我们员工上到这个月底结束,请问我应该如何要求补偿。(是不是按现在的法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上班第2个月至今的每月工资,这个应该如何去操作,工作结束前还是结束后呢,公司如果不同意补偿,我应怎么做)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王同林   [北京]    13810524592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1-10-14 10:15:46

邹高飞   [上海]    13816872966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2011-10-14 13:31:10

吴健弘   [浙江]    13588839313

及时申请仲裁。

2011-10-15 07: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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