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们好! 我想像您们请教一个问题,我兄弟2009.11.09请一辆车帮拉货去贵阳,我兄弟同座车上,途中车子侧翻。导致我兄弟第十二胸椎骨折、脊髓不完全性损害,现在下半身大部分瘫痪,交警认定驾驭员负全责。已经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家里花去三万多元就没钱了,问驾驭员要钱治疗,他只出了五千元就说没钱了,没办法,只好出院。 请问:1、伤残鉴定委员会说脊椎损伤要三个半月后才能做伤残鉴定,我们现在可以起诉驾驭员吗? 2、事故车辆是有交强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先垫付医疗费吗? 3、如以上两法不可行,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毕竟医生说我兄弟是有希望站起来的,但不能中断治疗。我兄弟还不到30岁,如果没钱治疗了,该怎么办啊? 我在此祈求您们了,能否帮我出个主意。
1.你们现在就可以起诉驾驶员了,因为现在起诉,到开庭的时间也得3个月的时间了,到那时再做鉴定。 2.有交强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垫付,因为交强险是不区分责任大小,都进行赔偿的。 3.现在治疗不能中断,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因为你弟弟的病情很危急,法院会同意你们的请求的。
2009-12-14 2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