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户籍是湖南,09年因公婆家房屋属拆迁地区,便将户口转到公婆一起,因安置房将根据户员名额分配,10年房屋已拆迁,但安置房现在还未分配下来,现在老公起诉我离婚,我想确定这种拆迁安置房到底是小产权房还是什么性质的?按我名额分配下来的房屋即使不能上市交易,我可否要求他们明确地以协议行式把我份额的房屋归置于我,我如何才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拆迁安置房属于小产权房,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归村上集体所有,房主只有房屋的产权证。 你老公起诉你离婚,房屋本身还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011-10-14 13: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