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个想合伙开个店,但是甲没有钱,乙就说开店三万元我全出,其中一万算你借我的,你给我写个借条。于是甲给乙写了张借条写明借乙一万元,为期一年。开店之后,两人又写了个合伙协议,写明甲出资一万,占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乙出资两万,占百分之七十的股份。甲并且在店里上班,每月拿一千的工资。后来两人有纠纷,甲不去上班了,并且跟乙说要转让自己的股份。乙就将店赔本转让给自己的妹妹,并且把帐本销毁。甲不知情。后来甲跟乙交涉,乙否称有帐本,否称店里没盈利。并且要甲把合伙协议和借条交换。并说甲是来店里打工的。当初没有投钱进来,钱都是自己出的,甲就是打了个欠条入股而已。 问:1。乙要甲把协议和借条互换,宣称甲没投钱进来,是否存在合同违约(借款合同); 2。如果甲要乙归还投资的本钱一万元是否可以?借条上写明为期一年,乙是否有权利不归还,而是把借条和协议互换? 3。两人有合伙协议。但是却是用乙的名字去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乙将店转让是否需要经过甲的同意? 4。这个纠纷是适用民法通则的个人合伙还是合伙企业法?
1、存在违约,违反合伙协议。 2、双方协商的,可以借款与投资款置换。 3、个体户不能转让,要么注销,重新注册。 4、因是个体户,应适用个人合法。
2011-10-14 17:30:22
合伙协议和借条是两个法律关系,首先甲给乙写了张借条写明借乙一万元,为期一年。乙有权到期要求甲还款一万。甲乙只有根据合伙协议进行盈亏结算。乙将店转让是要经过甲的同意。适用民法通则的个人合伙。
2011-10-14 16: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