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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问题?

咨询者 : fa288100 - 黑龙江     时间 : 2011-10-14 17:40:00    状态 : 已解决



房子我出钱我盖的,地号批件房证都在我手中。但房证写的老人名。原房主和工人及三个妹妹都可证明。去世未留遗嘱,一直由我出租使用十多年了。所有费用也都是我交的。我想过户时弟弟却不签字,想分一份。我不同意。正好赶上动迁,与开发商达成协议然后把老房子拆掉了,请问这样弟弟还能起诉我分房子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道平   [重庆]    18996051418

已经拆掉,不能再起诉分割房子了。

2011-10-14 16:18:50

乔传浩   [天津]    15822711396

您好,如果老房子已经拆了,诉讼标的不存在了,就不可能再分房子了。当初您将房子登记在老人名下是出于什么考虑。如果是赠与,那么房子就是老人的,子女都有权分割。如果是借住或其他原因,只要你没有放弃产权的表示,那么房子就是你的财产。任何人都无权分割。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15822711396 乔律师

2011-10-14 16: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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