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乡镇自来水厂员工,工作17年,当年去水厂工作的时候有乡政府调令,有文书为证,近期因政府要求改吃长江水,乡镇水厂全部回收,50岁以上的我们全部辞退,丧失了生活来源,政府只赔偿了几千元,我们原先的养老保险金还有8年才交清,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权?
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1-10-14 20:26:52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2011-10-15 0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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