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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办?

咨询者 : fa111556 - 广东     时间 : 2009-12-14 13:18:45    状态 : 已解决



有一美女同事...12月6 号晚上 被熟人强奸了 ,,,法医检查结果出来了 在女方身体的发现有怀孕的现象...那么请问告人家强奸罪名成立吗??????????强奸他的是一35岁左右的男人..听说有后台...现在人家要求他改口供 .付5000作赔偿.... 口供应该是不可以改的....怎么办 怎么办 ???////请问哪个法律条例有关于强奸我想自己看看,,,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你好: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为强奸罪。

2009-12-14 13:29:53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可上网搜一下。

2009-12-14 13:30:59

许正文   [陕西]    15829339698

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9-12-14 15:15:28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如果你所说属实,构成强奸罪,不要改口供,坚持下去,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刑法〉〉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9-12-14 16:48:2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对女方怀孕的孩子做DNA鉴定,证明男方的强奸行为。应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09-12-14 17:55:12

王千飞   [广东]    13544383588

1、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2、处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具体的你可以百度 强奸罪 。

2009-12-14 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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