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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内口头提出辞职可以走人嘛?没办完交接~?

咨询者 : fa288179 - 山东     时间 : 2011-10-15 13:41:51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一名保管,一开始到这家公司因为前一任保管没与我做交接,就先这么干下来了,试用期三个月,签订试用期合同,应该到10月11日试用期止。由于前期保管没做交接,开始比较吃力,后来慢慢就熟悉了,但是老板光查以前的烂帐而且感觉公司不是很正规,三个月之内提了三次辞职,前两次都没同意,最后一次终于同意了,只是口头同意的,而且过完节也来了两个保管,可是都因为干不了而交接一半就走人了,现在我找到了新的工作,而且下周就要去上班了,这边老板又不同意放人了,非让我交接清楚再走,只临时找了一个助理来,助理也不跟我盘点,光整理仓库了。我现在能不能直接走人,到时会不会被扣工资呢?这个公司在试用期内就被扣工资,而且还说不出理由来,所以不是不会再干下去了,请大家帮忙给点意见吧,我现在走人会不会被扣工资呢?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虽然工资不高,可是也是辛苦一个多月的劳动成果呀,而且十月份还有这一周,我就想要回九月份的工资。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崔美虹   [河北]    13831707600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

2011-10-14 21:20:28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即可解除合同。 公司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你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10-14 22: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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