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名字只有业主一个人,但他已婚,现在已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5万,但他说他老婆在精神病院,不能交易,如果在中介操作下,我们顺利面签以及过户,我有如下问题,她老婆是否能在事后向法院申请,我们的交易无效?(因为目前她老婆无法出现在过户现场,只能是走非正常手段操作,而且他说他老婆有精神病,他都无法与她见面,更无法取得她的授权之类的)如果这样的话,怎么才能保障我的权益?
业主的妻子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买卖无效,本次买卖符合法律规定。即使业主的妻子无精神病,在买卖合同签订后要求认定买卖无效,法律也不能支持,因为你是善意取得。
2009-12-14 15:42:38
你现在应该要求他出具他老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书面证明,这样他就可以以监护人的身份代理他老婆签订买卖合同,是生效的,他老婆将来无权主张该合同无效。 如果他不能出具这份证明,即使他老婆有精神病,将来也有权利主张合同无效,因为你没有证据证明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009-12-14 17: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