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小车下午18点右转出汽车道,而么托车由上方驶来右转进么托道,刚好发生轻碰,我下车扶起对方,后对方拿起手机打,我怕就上了车开走了,警察打了电话给我,到了晚上22点我回了事故组,对方皮外伤,这样算是 交通肇事逃逸 罪吗?要拘留十五天吗?
警察打电话,你就回来了,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按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各自承担责任就可以啦。
2011-10-15 09:21:10
主要是根据责任大小承担民事责任。
2011-10-15 1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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