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干活不小心被柴油机的三角带把手指夹断了两跟末端,现在接好了一跟无名指,中指没接好,被截掉了,医疗费是我出的,我想问一下我这中情况,老板应付什么责任?怎么赔偿我的损失?应陪多少?
应当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结果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在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计算补偿标准数额。
2009-12-14 15:38:24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不区分你是否有过错,老板应该承担全责。 你可以获得下列工伤待遇: 1.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你的伤情可能构成九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09-12-14 16: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