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卖主是我父母的一位多年好友。因此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没有任何字据。但我后来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所有人是一家公司的名字,并且性质是单位产。我们想过户,可是该公司早已解散,无法寻人,父亲的老友也因病去世了。我想问一下,如果找不到该公司负责人,是否无法过户?一旦房屋拆迁,我们的利益是否会有损害?谢谢!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所述的现状情形,只能是组织证据,证明买卖的真实性,到法院起诉确认买卖行为的效力,若能由法院确认你父亲购房的效力,可凭生效的判决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及早进行,到拆迁时也得走这一步。
2009-12-14 17:29:48
你父亲和其好友订立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房屋产权不是其好友,他无权出卖该房屋,如果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的话,你是无法获得拆迁补偿的。如果你父亲的好友现在有遗产,并且足以返还你的购房款,你可以起诉其继承人,要求返还房款。
2009-12-14 17: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