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有两个女儿,后领养一个男孩。现想解除领养关系。应怎么办
你可以参考《收养法》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
2011-10-15 14: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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