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与妻子来北京共同创业多年,现在家境殷实,有房有车有孩子。妻子为人强势,掌控经济大权。朋友相对软弱。 几年前,朋友妻子与他人网恋并发生关系,被朋友偶然查觉,质问妻子, 妻子承认并承诺改正。但此后妻子与他人暗中继续纠缠不清至今日,我朋友决定离婚,但意外得知妻子已经将房子抵押贷款,用于支助娘家的创业(与夫妻二人创业内容关联),我朋友并不知情。 房子为婚后购买,但房产证只写了妻子一人名字。 那个第三者为某学校博士,也有家室,他老婆常年在外地工作。第三者在某单位挂职,利用职务便利借用相当数额公款给了朋友妻子。并且我朋友妻子在外购物花费等许多发票,那个第三者都拿到公司报销。 我朋友拷贝了妻子与那个第三者往来的大量露骨的聊天记录。孩子称呼那个第三者为干爹。 请问:大量QQ,MSN聊天记录能作为法庭证据证明对方是过错方吗?该如何呈现出来,打印出来能行吗?有好几百页。 妻子单独将房子抵押贷款,丈夫现在该怎么办?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QQ,MSN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证明对方是过错方,关键是其中的内容能否反映出来,在提交给法庭时,应打印出来,可适当整理,突出重点,最好整理相应的目录。 该房产抵押时,虽房证是妻子一人名字,但所提供的房藉证明若能体现出已婚,所进行的抵押合同就可能因未予经共有人同意而无效,丈夫可针对该抵押合同请求法院确认其无效即可。
2009-12-14 20:39:15
1.如果聊天记录的内容能充分的说明他的妻子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关系,可以作为感情有过错的证据,因为这些聊天记录不是偶然出现的,而是经常性的出现在二人的聊天之中,不是偶然的说笑行为。把这些材料打印出来即可,从网址上能反映出是从电脑中真实拷贝下来的记录,而不是伪造的证据。他的妻子删除了其聊天记录,也不能否认这些事实,法律是相信证据的。 2.根据法律规定,房本虽然只写了他妻子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要办理抵押贷款手续的话,必须要经另外一方签字并且同意,你朋友不知道这一情况,应该认定抵押贷款行为无效,你朋友应在知道后的2年内,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抵押贷款行为无效。
2009-12-14 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