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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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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您好?

咨询者 : fa111591 - 上海     时间 : 2009-12-14 22:39:19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 由于离了二次婚没离掉,所以和老公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我有三分之一 的房产 我为了能离婚所以放弃房子产权,选择居住权,但是民政局工作人员说不 能住在一个房子里,既然放弃房子了,也没有居住权。如叫我老公写张承诺书, 承诺我有居住权,如他敢我出来,要补偿我住房费用。请问这个承诺书有用吗?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这样签订是有效的,但是不太可靠,万一将来他赶你走,虽然你可以行使居住权,但是居住权的时间没有约定,也没法彻底的保护你的权利。 你可以这样做,和他做一个附条件的民事行为,约定:他将来如果赶你走,你有权要求主张房产三分之一的份额。这样等于你没有完全放弃房屋的产权,对他是很有效的约束力的。

2009-12-14 23:16:06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双方之间的承诺只要签字就是有效的,离婚后针对暂时无住处的情况,男方作出适当的让步亦是可以的,约定自治!

2009-12-14 22:54:55

李军   [上海]    13611714604

这样做你很难有保障。为什么离了二次没有离掉呢。房产该争取的,应争取。 建议委托律师起诉离婚。详情可来电联系面谈。

2009-12-15 12:49:12

范嬛菁   [上海]    13901616841

这样做是有法律风险的,建议你和先生协商一下,实在不成的,可以再次起诉。具体操作,可以联系面谈。

2009-12-15 17: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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