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是再婚5年的夫妻,先生大我20岁,已经退休,我的社保和他的退休金仅够维持日常生活,他身体一直不好,婚后一直是我来照料他的生活。婚前先生有套小房子和一些存款,他有个儿子归女方,听人说,如果我先生偷立遗嘱,把房子和财产都留给他儿子,我将什么都得不到。请教律师,我和他的婚姻中只有照顾他的义务而没有任何权利吗?婚姻法对我这种情况有何保护? 谢谢!!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1、 你先生婚前的小房子和存款属于婚前财产,他有完全的处分权。如果他偷立遗嘱,把房子和财产都留给他儿子,是合法的。 2、至于你在婚姻中照顾他,你可以与他协商,请他立遗嘱留给你一些遗产,并且去公证,这样就保证你的一些权益了。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欢迎来电来函! 先生
2009-12-15 09:45:51
对于你丈夫的婚前房屋等财产,你丈夫有权设立遗嘱,将遗产留给其儿子或他人,当然,也可以留给你。若没有遗嘱,你可以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行使继承权。
2009-12-15 11:00:11
由于你对你先生进行了主要的照顾义务,他的房子和存款虽然是他的个人财产,他有权处置,但是你不是只有照顾他的义务,而没有任何权利,你们是夫妻关系,你应该要求你先生立一份遗嘱,将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赠与给你,这才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称。相信你先生是通情达理的,会同意你的要求的。
2009-12-15 17: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