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车在城市公路右转弯车道以25公里时速正常行驶,车的制动性能经检验合格,没有违章, 2,一妇女从左侧的大巴车前穿出,用右手掩这脸遮雪小跑,我及时刹车,可人还是摔倒在地上,摔倒那侧的腿受伤, 3,伤者未走人行道,闯红灯,高度近视,当时又下小雪, 4,我及时的拨打了120,110,122,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并支付了5000元的医药费 谢谢!!!
伤者在你侧路面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闯红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是引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你对这次事故无责任,因为你没有违章行为。交警部门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确定双方的责任的,你没有任何违反该法的行为,不应承担责任,如交警部门认定你有责任,你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2-15 18:16:19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看,你应该没有责任。但最终的责任认定,要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确定。 如果你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欢迎来电来函!
2009-12-15 10: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