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份酒店保安工作,当天发了制服及鞋子 员工卡及工牌,可是干了一个星期发现此岗不适合 不提前三天通知可以吗?工资可以领到吗?酒店说鞋子不干满半年要自己承担费用
1、可以,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工资可以领到。
2011-10-16 15: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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