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北京牌照的汽车。现在想卖掉。可新政策不允许北京牌照过户。请问如果买卖双方自己签订一个协议,比如在买方因为车辆事故或其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责任都与卖方没有关系。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以后我还需要对这两车负责任么?
有法律效力,但是只对你们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2011-10-18 12:13:51
两个人自愿订立的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有效地,但是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对第三人无效。一旦发生问题可能对你非常不利,比如受害人找不到致害人后必然追究到你,而你就要先承担,如果致害人没有能力,那你就要认倒霉了。
2011-10-18 20: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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